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由山东大学牵头,与南京师范大学共同建设。其前身是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1995年开放运行,是我国最早布局的微生物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也一直是我国微生物学和生物技术领域的引领性单位。实验室面向生物技术自主可控、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新一代基因编辑技术、智能化酶工程技术、优质菌种创制及产业化应用方面部署三大研究方向,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取得了系列成果,并在化工、食品、医药、农业等实现大规模产业应用。
依据《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规定及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科研发展需要,本年度实验室拟在重点研究领域方向和边疆地区设立若干开放课题,持续加强与国际国内高水平的同行专家开展合作研究,以期取得一批高水平的自主创新成果,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建立新的技术平台,推动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开放课题申请对象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所有从事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人员,主要资助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具备良好工作基础、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开放课题主要支持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科研人员(客座人员和外单位研究人员),同时需指定至少一名实验室固定人员(山东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作为合作者和联系人。向山东大学已设立边疆研究院的省份和自治区适度倾斜支持。
二、开放课题申报方向
(一)新一代基因编辑技术
(二)智能化酶工程技术
(三)优质菌种创制及产业化应用
三、开放课题申请要求
1.符合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
2.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非本室单位人员。
3.提倡自主创新,鼓励前瞻性探索。
4.优先支持符合面向绿色可持续发展、健康中国、美丽中国、乡村振兴、海洋强国战略的项目。
5.申请资助的课题应当具有创新性和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能代表我国在微生物技术领域中的较高研究水平;优先支持学科交叉、国际合作类开放课题的申请。
6.申请人只能主持1项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可同期参与1项开放课题。
7.需与本实验室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固定成员合作开展研究。未列出合作者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书应能够体现出科研合作关系。
8.凡有主持本重点实验室往期开放课题且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
四、开放课题申请程序
1.填写并递交《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实验室组织专家对所有的开放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的开放课题。
3.研究课题获得批准后,实验室将开放课题批准通知书下达给申请者。
4.申请者应于收到批准资助通知的一周内,签订项目任务书,报本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5.开放课题资助周期2025年9月1日-2027年8月30日,期满需提交结题报告进行考核。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者,由合作双方联合提交延期申请,经审议通过最多可延长一年。
五、开放课题项目管理
1.开放课题执行期为2年,资助额度视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而定,一般面上项目可获6万元的经费资助,重点项目可获10万元的经费资助。申请人需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不按时提交的项目终止下一年度的资助,课题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室开放课题。
2.开放课题经费是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可开支与该课题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1.业务费:在相关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2.劳务费:是指在相关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研究工作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开支。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实验室的固定和流动人员,具体管理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基于开放课题基金支持所取得的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成果,归本重点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必须为完成单位之一。在成果资助标注部分,均应标注中文:“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课题编号:)”,英文:“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icrobial Technology Open Projects Fund(Project NO.)”。无此标注的成果不计入项目完成指标。
4.论文发表应注意署名规范化,本室英文名称写法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icrobial Technology”,中文名称为“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按规范署名的在结题考核时将不予采用。
5.开放课题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于项目执行截止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实验室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
六、时间安排
1.申请者需填写《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2025年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寄至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同时提交电子版,人员信息表只需电子版。
2.此次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8月24日下午17:00,过期不予受理。
3.课题经专家评审,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
七、开放课题结题要求
开放课题的研究应紧扣实验室核心研究方向,在微生物技术领域的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或创新性成果。面上项目需课题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本室合作者为合作作者正式发表的SCI论文一篇以上或合作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奖一项以上。重点项目需课题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本室合作者为合作作者正式发表的SCI论文两篇以上或合作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奖两项以上。以山东大学或本实验室作为第一单位的成果已纳入本室固定成员考核奖励范围,不予计入本课题成果。发明专利单独提交的,不予结题;与论文、奖项等成果一同提交时,可作为课题评优的补充数据。
山东大学联系人:王亚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微生物技术研究院N1楼303-1室
联系电话:0532-58631501 15865108153
E-mail:wangya@sd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联系人:冯杨阳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厚德楼210室
联系电话:025-85898184 13813918665
E-mail: 77057@njnu.edu.cn
附件1: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2:2025年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人员信息表
附件3: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微生物改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5年8月8日